发布时间:2026-09-28
9月24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规范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行为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全市登记注册代理行业规范治理工作。会议解读了市场监管总局和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经营主体登记申请及代理行为管理办法》和《重庆市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人合规指引》,通报了登记中介违法典型案件,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和市税务局结合职责提出相关要求。
登记代理是连接政府部门与经营主体的“桥梁纽带”,目前在重庆市备案的登记代理机构3300余家、从业人员3.5万余人,在服务创业就业、激发市场活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行业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部分代理机构受利益驱动,存在提交虚假材料、冒用他人身份、批量注册“空壳公司”等行为,扰乱市场秩序。针对这些问题,会议亮出了“硬杠杠”:
先备案,后从业。从事登记代理业务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依法备案,未备案不得开展相关业务。
红线碰不得。不得提交虚假材料或以欺诈手段骗取登记;不得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登记;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不得为无照经营提供便利;不得用虚假宣传、低价倾销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
违法违规将被联合惩戒。对提交虚假材料、伪造变造产权证明、冒用他人身份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将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推动“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重庆市接下来将加强对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培训,持续提升登记注册智能化水平,上线虚假材料智能校验、申请信息智能预审等功能,从技术源头压缩虚假登记空间。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规范登记代理行为是遏制虚假登记的重要举措,也是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风险、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引导广大代理机构依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公平公正、高效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常宇)